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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四季度万盛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4-12-02 10:06:03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2015年度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题
  2015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已经启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ejgwy.com)获悉,2015年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时间为 2014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录共有122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2.2万多人。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笔试。
为方便考生及时快速的查找2015年度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报考职位、报考注意事项等信息,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ejgwy.com )特将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制作成专题,建议考生收藏此页面(Ctrl+D),以方便查看最新资讯,制定有效的复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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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区2014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万盛经开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万盛经开区2014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自愿在报考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区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
  1、普通岗位: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新路55号,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劳动商场3楼就业局内,联系电话:48266111);
  2、卫生岗位: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卫生局人事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勤俭路36号305室,卫生局3楼,联系电话:48277461)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考生工作经历与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4年12月9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认定由万盛经开区考试领导小组确认。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并签写《万盛经开区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如实填写《万盛经开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科)。
  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开考条件: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实际报考的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数量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4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分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测试(《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于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将在重庆市万盛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http://www.wsrsrc.com),同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面试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生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文广新局的演出设备管理岗位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音响(电脑)等设备的安装、简单维修、使用和调控;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万盛人事人才网(
http://www.wsrsrc.com)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万盛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工作经历、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鹏  杨伟
  联系电话:(023)48271663 48266111

  附件:1.万盛经开区2014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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