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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松原市市直及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16 14:26:54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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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4年松原市市直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根据《2014年松原市市直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  复审机构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工作要依据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受理复审机构是:报考松原市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各岗位的,分别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受理复审; 报考宁江区、扶余市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分别由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复审。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指导。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复审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复审地点: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松原大路2790号,联系电话:0438-6971049)。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条件复审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并提供下列资料:
复审者须填写《2014年松原市市直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表》(附件1,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报名时已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供。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复审后的考生每人需要现场交纳面试费用80元。
四、复审处理
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允许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不足岗位1:3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的面试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发布公告。
五、面试事宜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附件:1.《2014年松原市市直及县(市、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表》附件1.doc
     2.《2014年松原市市直及县(市、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xls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松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松原市教育局
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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