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招警考试《人民警察基础知识》每日一练(1.5)

发布时间:2015-01-05 11:31:50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2015年江西省招警考试已经启动,针对江西省招警考试的人民警察基础知识,江西一佳教育特将人民警察基础知识进行整理汇总,建议考生收藏此页面(Ctrl+D),以方便查看最新资讯,制定有效的复习计划。
刑事诉讼法

1、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
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乙应当如何处理? ( )
A.应当告知公安机关
B.应当告知检察机关
C.甲应当告知人民法院
D.应当为被告人保守秘密
2、某伤害案,胡某是唯一的目击证人,经法院通知法庭作证,但在开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的辩
护律师提出,该证人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他的这一看法是否正确?( )
A.正确,因为该证人是被害人的哥哥,他的证言不可信
B.正确,因为证人如果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就应当回避
C.错误,证人不存在回避问题
D、错误,证人
3、王某故意杀人一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开庭的时候,被告人王某提出申请, 要
求合议庭某审判员回避。王某所提的理由是下述哪种时,合议庭审判长可能当即驳回王某的申
请?( )
A.某审判员曾受过本案一个诉讼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B.某审判员曾作为公安人员参加过本案的侦查工作
C.某审判员曾因工作散漫而被单位处分过
D.某审判员目睹了他杀人的那一刻
4、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应当由( )决定
A、上级公安机关 B、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C、同级人大常委会 D、同级政法委员会
5、刑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已死亡的,应当( )
A、撤销案件 B、不立案 C、宣告无罪 D、不起诉
6、在立案阶段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作出的决定是( )
A、撤销案件 B、不立案 C、继续侦查 D、无罪判决
7、 人民法院有权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
A、盗窃案 B、故意伤害案 C、侵占案 D、贪污案
8、某企业会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单位资金2万元,此案应由( )立案侦查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国家安全机关
9、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列所列举的案件中,不可以由人民法
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
A.侵占案 B.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C.重婚案 D.侵犯通信自由案
10、张某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常不孝顺,经常虐待其父亲,其父亲准备到法院起诉。张某听说后,就对其父亲讲: “我单位正准备提我当科长,你这一告我就完了” ,于是其父亲放弃了起
诉的念头。 但是张某仍然不改, 邻居劝说张某的父亲接着告, 但张父还是替儿子着想,继续忍受,
坚持不告。那么,对此应当如何办?( )
A.转为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转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仍然是自诉案件,由张父的其他近亲属作自诉人        D.如果张父不告,就不能提起刑事诉讼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D
一佳名师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和
其他合法权益。律师并非追诉人,无追诉义务,只要不存在伪造、销毁证据情形,即不会触犯刑
律。所以该律师无义务将该事实告知司法机关。本题应选 D。
2、答案:C
一佳名师解析:错误,证人是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在诉讼参与人中,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 所
以不存在回避问题。
3、答案:C
一佳名师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回避情形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
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4、答案:B
一佳名师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
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5、答案:A
一佳名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
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注意和犯罪情节轻微的区别)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6、答案:B
一佳名师解析:同上,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关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规定。
7、答案:C
一佳名师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 侮辱、 诽谤案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
8、答案:A
一佳名师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
且本案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权犯罪案件的范围,也不属于向法院直接起诉的自诉案
件。本案非涉国家安全案件,所以也不属于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
9、答案:B
一佳名师解析:同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一条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范围的规定。
10、答案:D
一佳名师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
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
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案中,被害人张父不存在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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