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招警考试《人民警察基础知识》每日一练(1.22)

发布时间:2015-01-22 16:51:56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江西省招警考试笔试即将开始,现江西一佳教育为广大考生整理《人民警察基础知识》每日复习题目进行整理汇总,以方便广大考生复习练习。
民法练习题

1、下列哪些情况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A 甲在其购买的房屋内经营色情行业
B 甲村不允许征用其所有的土地以修建高速公路
C 甲有名贵狼犬,因看管不周,追逐儿童乙甚急,丙见之,夺取行人丁的雨伞击打该狼犬,狗伤伞毁
D 甲不清偿债务,而将其房屋赠与某儿童福利院

 

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
A 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 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 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 支配权不存在对应的义务

 

3、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 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 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 是自助行为                         D 是侵权行为

 

4、下列哪种情形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
A 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 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 甲应同事乙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而亡

 

5、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与解析
1、C【一佳解析】禁止权力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C是紧急避险
2、D【一佳解析】以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进行分类,可以把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是指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比如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知识产权人对其专有的智慧财产进行利用的权利。故选项B正确。请求权是指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受侵害时的救济也是请求权。债权无排他效力,数个内容相同的债权是可以同时存在并处于平等地位的,故选项C正确。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故选项A正确。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比如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根据排除法,由此可知选项D错误。如果直接分析选项D,D项的说法也是错误的,支配权也存在对应义务,只不过它的义务主体不是特定的人。
3、C
4、C【一佳解析】并非所有的平等关系都归民法调整,必须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关系,诸如好意施惠等归属于道德规范层次调整的社会关系,与民法无涉,也就不会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5、C【一佳解析】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A项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项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项错误,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故C项是正确的,为本题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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