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招警考试《人基》每日一练(1.25)

发布时间:2015-01-25 15:03:04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针对江西省招警考试《人民警察基础知识》复习纲要,江西一佳教育现整理招警考试《人民警察基础知识》民法题目,供广大考生复习。

民法练习题
1.张和平将一辆卡车抵押给孙某担保2万元借款债权,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该卡车继续由张和平使用。一次张和平在运输途中不慎翻车,致使卡车报废,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赔偿张和平损失3万元。本案中(   )
A应认定张和平和孙某的抵押关系解除
B应认定张和平和孙某的抵押关系中止
C抵押关系继续有效,应以保险公司赔偿的3万元作抵押
D抵押关系继续有效,应以保险公司赔偿的2万元作抵押
2.赵明因为想投资股市急需现金,于是以自己所有的―个价值7000元的彩电为抵押物,向他的同事李凡借钱5500元,李凡为了安全,遂与赵明一起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后来赵抵押物阳借款4500元,又以这台彩电作抵押,结果赵明不能按期向两人偿还债务,两人都要行使对彩电的抵押权。以下对于该项抵押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彩电办理抵押登记后,后来成立的对许阳的抵押不能生效
B赵明、李凡办理彩电的抵押登记应当在李凡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
C如果赵明、李凡没有登记,李凡、许阳应均分抵押物实现后所得的价款
D抵押物彩电与其从物101天线为赵明及其邻居丁分别所有时,抵押物的效力不及于该天线
3.胡某因病去世,留下房屋18间,由于未立遗嘱,胡某的6个子女对遗产法定继承,未对房屋进行分割,一起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房产共有证,并在房产证上注明每人拥有1/6产权。胡某的二儿子胡明以其继承所得的1/6产权设定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胡某的六个子女对该房屋是按份共有,胡明有权以其份额设定抵押
B胡某的六个子女对该房屋是共同共有,胡明无权以其份额设定抵押
C胡某的六个子女对该房屋是按份共有,胡明无权以其份额设定抵押
D胡某的六个子女对该房屋是共同共有,胡明有权以其份额设定抵押
4.甲向乙借款50万元,以其价值20万元的房屋、朋友丙的汽车、丁的音响设备作为抵押担保。期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15万元。甲到期无力还债,乙放弃甲的房屋担保。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丁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A.全部B.50万元C.15万元D.30万元
5.祥麟公司向赫岚公司借款120万元,赫岚公司要求祥麟公司提供担保,祥麟公司遂以本公司的豪华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轿车价值100万元。赫岚公司还不放心,要求祥麟公司提供保证人,祥麟公司遂找开源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担保未约定范围。有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论述正确的是(  )
A开源公司对10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开源公司对12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C开源公司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D开源公司对2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与解析
1.C【解析】《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但该条同时规定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2.D【解析】抵押物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3.A【解析】按份共有可以有权按其份额设定抵押。
4.D【解析】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法院减轻或者免除。
5.D【解析】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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