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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农村知识点(5.18)

发布时间:2015-05-18 10:52:10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村务公开制度
一、实行村务公开的重大意义

(1)实行村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2)实行村务公开,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
(3)实行村务公开,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
(4)实行村务公开,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二、村务公开的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济款物发放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
(2)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3)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
(4)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是查询。

三、村务公开的规则

(一)公开的形式
    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二)公开的时间
    一是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二是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三是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廷伸。四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
(三)公开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第二步程序是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第三步程序是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第四步程序是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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