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法干警申论热点与解析:“奇葩证明”如何才能绝迹

发布时间:2015-08-16 15:08:54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让“奇葩证明”绝迹,根本还是要做到人性化的服务,尤其是,政府在设定审批事项、设计办事流程时,要从人性的常识出发,不是囿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以管制思维行事
“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还需要派出所开具健在的证明,有必要吗?”“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证明,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一个小证件增加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近日,不少地方派出所的集中“吐槽”,让“奇葩证明”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传统“熟人社会”相比,现代社会里,流动性较强,人与人之间相对陌生。面对这样一个“风险社会”,一些证明,合理也必需。然而,搬家要“证明家中物品不是偷来的”,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的证明”,开商铺要办“不扰民证明”,这样的证明,或是“不仅不必要还没法办”,或是“虽有一定必要性却不好办”。对于前者,群众还能通过“公章长征”的方式解决;对于后者,老百姓就只能“干瞪眼”了。也正因此,才会有人调侃,假如把这些“奇葩证明”故事搜集起来,就是一部现代版的《笑林广记》。
客观上讲,“奇葩证明”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政府手上的审批事项依然较多。比如,按照规定,开商铺办理营业执照,的确需要“不扰民证明”;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也的确要有“无犯罪证明”。另一方面则在于,政府部门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壁垒。信息互不共享,各部门就成为一个个“信息孤岛”,彼此之间只有通过纸质的证明,才能验证事实的真实性。而在各地,这些部门又相对分散,于是,群众只能“来回跑”。一项调查表明,在过去的一年,百姓办一个手续,有近13%的人跑了10趟以上,而3趟以下就办完的,不到1/3。
信息多跑路,群众就能少跑腿。让“奇葩证明”成为过去,除了要厘清哪些审批权力是政府该保留的,哪些该砍掉,更要在行政管理上“合并同类项”,用信息化的手段连接“信息孤岛”。比如,为何不考虑合并办事窗口,实现“一站式办公”,让群众即使要盖章,也少跑几段路?是否可以建立信息数据库,并通过互联网共享,实现“一证行天下,一网查所有”?再比如,能否逐步建立起居民信用体系,强化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为“奇葩证明”的减少奠定社会基础?
当然,即使“硬件”跟上了,“软件”跟不上,也不行。政府施政要义,在于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中央一再要求简政放权,为啥还卡着一些审批事项不放?简单就能判定的事实,为啥还要让群众“跑断腿”?无敬民之心,则无便民之行。说到底,“奇葩证明”的出现,根子还是在理念上。因此,让“奇葩证明”绝迹,根本还是要做到人性化的服务,尤其是,政府在设定审批事项、设计办事流程时,要从人性的常识出发,不是囿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以管制思维行事。在权力做“减法”之外,在服务意识上做“加法”,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才能真正减少令人哭笑不得的证明,让老百姓少一些“证无可证”的无奈。
有这么一首小诗:“我问土,土与土如何相处?我们相互抬高。我问水,水与水如何相处?我们互相充盈。我问草,草与草如何相处?我们编织在一起筑成天际。我问人,人与人如何相处?”其实,杜绝“奇葩证明”的背后,是如何让政府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更融洽,这在本质上也是一个人与人如何相处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诗人的发问,值得每一位从政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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