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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法检考试《申论》材料阅读:网络约车,便利背后隐患多

发布时间:2015-10-07 11:31:07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去年底以来,网络约车在全国各大城市兴起,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群众出行,但因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管控手段等,网络约车基本处在管理盲区,通过名目繁多的方式相互“杀价”,在抢占地盘的同时,严重扰乱了出租车运输市场,也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网络约车血拼市场
  去年以来,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优步、滴滴专车、易到用车、一号专车、神州专车、AA租车、百度用车等电召软件相继席卷各大城市。这些电召软件公司为迅速抢占市场,纷纷赔本赚吆喝。
  一些电召软件通过网络、电台等媒体在重庆市发布广告,以送代金券、免费等方式诱导市民下载。半月谈记者用手机下载了滴滴打车电召软件后,立即获得15元代金券。记者通过此软件叫车行驶15公里后下车,打表费用为20元,扣除15元的代金券,只付了5元,而出租车的价格在30元左右。
  “打车费还不够油钱,我们不是靠你们挣钱,而是靠平台的补贴挣钱。”该专车司机黄师傅告诉记者,“平台对专车按实际打表费用的1.5倍进行补贴,我每天只上四五个小时的班,但赚的钱比出租车司机多得多。”
  记者采访重庆的多个网络约车司机了解到,目前电召平台为占领市场,纷纷对专车进行补贴,一些平台为了拉客户甚至免费代驾、免费打车。对于这种营销方式,不少网络约车司机表示担忧:“现在是倒贴钱让乘客坐车,实际上为了垄断市场后多收钱,长远来看并不利于专车发展。”
  “目前我市接入电召软件平台的社会车辆已达万辆以上,其中70%以上为私家车挂靠,极少数是在租赁公司备案的车辆。”重庆市交通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介绍,手机召车软件服务商对外声称其搭建的是“1+1+1协议模式”,即打车软件服务平台负责叫车接单,汽车租赁公司出车,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驾驶人员,但实际上管理混乱,大量私家车挂靠在租赁公司,甚至直接挂在软件平台上,司机也多为私家车主。
  网络约车存在哪些隐患
  一些交通执法人员表示,电召软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市民出行,促进了就业,同时也盘活了租赁市场的闲置车辆。但很多“黑车”通过手机电召软件“洗白”,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一是既有的市场生态被打破,出租车行业颇有怨言。近年来,重庆出租车管理部门通过扣“诚信分”以及“雷锋车队”等惩奖措施加强行业管理,使得出租车服务质量有所提高,群众满意度也大幅提升。但随着电召平台的强势介入,目前出租车行业良好运行的状况正承受冲击。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8月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同比下降35%,驾驶员月均收入只有3900余元。一些出租车驾驶员告诉记者,以前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月收入在5000元左右,现在工作时间不减,收入却下降很多,再不改观就准备改行。
  二是前期把关不严,隐藏安全隐患。“网络约车招募的私家车,其性能检测标准和维修保养周期等很难监管,安全性能状况无法保证。而我们对营运车辆实行的是定期检测,安全指标比较能保证。”一位交通执法部门的负责人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网络约车软件平台对驾驶人员资质审核流于形式,缺乏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甚至会有违法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我们的资质审核很简单,主要看车况。”网络约车司机刘师傅说,注册成功后,基本上没有人管。
  三是偷逃税费给国家税收带来损失,并造成不公平竞争。交通执法人员表示,利用电召软件从事非法营运车辆,逃避收入税收和行业规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也对合法经营的车辆形成不公平竞争。
  “正规的出租车公司要缴纳一定增值税,出租车司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网络约车处于税收盲区,可以通过现金付款交易及网银交易而名正言顺地偷税,给国家税收造成较大损失。”重庆市一位出租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说。
  他还表示,出租车要给国家缴纳一定的税费,并且要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而网络约车平台则没有这些负担,因此出租车与网络约车相比负担更重,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
  此外,由于乘客与专车之间关系不明确,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法律专业人士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乘客通过电召软件召乘所谓“专车”时,乘客“被”成为租赁公司的承租人,驾驶员是其从劳务公司雇佣代其驾车的雇佣对象,这种极其尴尬的法律地位加重了用车人的法律责任。一旦发生事故,乘客作为雇佣方要承担全部责任,不仅要自付医疗费,还要承担代驾人员的医疗费。
  引导网络约车健康发展
  专家表示,网络约车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的现状不但不利于行业自身发展,还扰乱了正常的出租市场,并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法规政策,建立联动机制,对网络约车加强管控,引导其健康发展。
  完善法规政策,实现有法可依。目前对网络约车没有相应的法规,也就无法对其定性,造成无法可依,相关部门宜尽快出台规范网络约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或在更高层面出台规范,以便各地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多方监管。基层交通执法人员表示,网络约车涉及部门众多,亟须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发挥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在调查取证处罚等方面协调作用,将网络约车置于有效监管之下。此外,网信部门对网络平台被查处后仍不整改的,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屏蔽或取消网络注册。
  设置准入门槛,规范合法运营。专家认为,网络约车应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允许其错位发展。同时,可对专车设置统一外观标识,方便群众识别,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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