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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最新改革政策(大汇总)

发布时间:2016-02-25 10:58:21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2016年全国将对符合条件的公安院校毕业生实行统考,通过统一报名、统一笔试、统一体检等方式,为公安系统招录专业人才。
  笔试时间:
  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招警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3日、24日(23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考试;24日9:00—11:00专业科目笔试)。
  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是公共科目(行测+申论),所有职位均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命题方为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也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是专业科目,执法勤务职位需要考察该科目,命题方为公安部。考生可参考《2016年人民警察考试专用教材》复习备考。其中,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和方式,由省级公安机关商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招录流程:
  所谓省级统一招警,就是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应当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流程上包括:统一确定招警政策、编制录用计划、明确资格条件设置办法、发布招考公告、组织考试、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审核录用手续等。而考试形式来看,既可纳入“四级联考”(省市县乡),也可专门组织。
  分类招警:
  主要包含三大类,一是综合管理职位,一般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二是执法勤务职位,以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为主,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三是警务技术职位,可以面向社会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
  以下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最新改革政策汇总
  ●2016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公务员方案

  ●2016公安招警《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2016年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试新变化分析

  2016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工作部署

  ●2016年公安招警改革 建立特色招录培养机制

  ●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通知

  ●2016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意见

  ●2016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将于4月24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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