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一佳教育首页 > 招考资讯 > 招考公告

2016年南昌县公安局招聘72名公安辅警队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07 16:04:26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县社会治安巡防力量建设,维护好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更好地为南昌县的经济建设服务。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并请示政府主要领导,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编外公安辅警员。具体招聘条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特巡警大队防暴岗30人,其中:防暴员26人,运兵车司机4人。
  2、直属机动大队防暴岗20人,其中:防暴员18人,运兵车司机2人。
  3、重点工程警务室巡防员2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二)男性,年龄18周岁到30周岁;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四)报考运兵车司机岗需持B1及以上驾照且在5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持A照及以上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其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不限学历);
  (五)年龄计算方式:18周岁是指1998年3月4日(含)之前出生;30周岁是指1985年3月4日(含)出生; 45周岁是指1970年3月4日(含)以后出生;
  (六)净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5.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八)符合条件的特巡警、直属机动大队、流管中队现有辅警员均可报名;本县财政拨款的交通协警员、派出所巡防员、城管协管员(2016年元月31日在册)不得报名;本县财政拨款被原单位辞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18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管理科。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或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报名表》(网上下载)1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张。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四、考试方式
  考试开考比例为2:1,考试方式视各岗位报名情况而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入闱人员公告
  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并列依次按服役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顺序排名;驾驶员按驾照等级高低,驾龄长短,学历高低先后顺序排名),并在网上予以公告。
  六、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两次(但必须是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政审合格拟录人员办理考核期聘用手续,考核期2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1、防暴员每月基本工资1537元+绩效工资1200元(含浮动工资700元左右+岗位工资200元+延时补贴300元)+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2、运兵车司机每月基本工资1537元+绩效工资1800元(含浮动工资900元+岗位工资600元+延时补贴300元)+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3、巡防员每月基本工资1537元+绩效工资1000元(含浮动工资500元左右+岗位工资200元+延时补贴300元)+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二)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可以在绩效工资基数上下浮动。
  (三)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十、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南昌县人社局)。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712813)。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4日
责编:一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