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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招聘62名编外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8 16:08:02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为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经县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专职消防队员。具体招聘条件及待遇如下:

一、 招聘岗位

1、县本级专职消防队员35人;

2、乡镇专职消防队员27人;

(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见附件,南昌县2016年专职消防队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二)男性,年龄18周岁到30周岁;现在南昌县消防大队从事灭火救援工作,且聘用时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聘用时间以南昌县消防大队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如有流动后又录用的人员,以最后一次录用时间计算;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四)驾驶员岗位需持B2\B1\A2\A1照,两年以上驾龄,年龄45周岁以下,不限学历;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1998年5月17日(含)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5年5月17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5月17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0年5月 17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无纹身、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5.本县财政拨款(2016年4月30日在册的)的在职公安辅警、交通协管、禁毒工作人员、城管协管员不得报名;6.符合报考条件的派出所巡防员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名,但考录之后不得兼职;6.被单位辞退的人员不得报名;7.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本次招聘考试结束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招满后本公告撤销)。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管理科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报考特殊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应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1份。

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张;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③消防大队自聘的人员需提供首次参加工作的工资发放表、每年12月份的工资发放表;通过南昌县人社局招聘的消防员以南昌县人社局备案的数据为准。

④派出所巡防员报名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⑤中共党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委批准入党的材料。

四、考试方式

考试开考比例为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调整再另行公告),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40%)+面试(20%)+量化考核(4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量化考核标准(40%):

2016年南昌县编外专职消防队员量化考核评价表

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学历背景(40%)

高中学历

60

大专学历

80

退伍军人及公安、司法、政法、人武院校毕业生或本科院校以上学历

100

工作经历(60%)

一般工作经历

60

具有A照驾照

80

在本县从事编外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0

在本县从事编外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并具有A照驾照,且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00

备注:同时具备两项者,取最高分。不重复得分。

五、入闱人员公告

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并列的依次按退伍时间、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顺序排名;驾驶员按驾照等级高低,驾龄长短,学历高低先后顺序排名),并在网上予以公告。

六、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两次(但必须是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南昌县人社局、南昌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政审合格拟录人员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1、驾驶员兼消防员: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浮动工资600元左右+岗位工资600元+延时补贴237元)+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2、专职消防员: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浮动工资600元左右+岗位工资400元+延时补贴237元)+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二)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按日常考核在绩效工资的基础数上下浮动。

(三)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十、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cx.gov.cn/)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1-85712813)。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南昌县2016年县本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员职位表

2、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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