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兴府发﹝2017﹞1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的规划管理和服务指导,我乡决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人数:5人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乡镇农村建设工作的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有城乡规划、建筑学、中文相关专业学历或有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证者、退伍军人、精准扶贫户子女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有直系亲属曾经非法上访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兴国县政府网和隆坪乡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电话报名)。
2、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7日。
3、地点:兴国县隆坪乡党政办公室。
4、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上交《报名登记表》(附件)。
(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要参加笔试、面试两项内容。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成绩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参加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注:若报考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2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100分,考生的面试顺序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决定。
3、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两项总成绩前5名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三、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制外聘用,基本工资1750元/月,试用期满(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其他待遇按照人事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隆坪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乡党政办 0797-5240031
联系人:王 冰 15070180097
肖东英 13807976772
特此公告
中共隆坪乡委员会
隆坪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