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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4 16:15:35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根据《2017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吉安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就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职位名称

招聘岗位(管理、专技、工勤)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姓名

准考证号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吉安市民政局

吉安市救助管理中心站

业务岗

管理岗

101014001

1

邓鹏妃

13640504507

69.1

贺慧

13641602604

66.92

谢乐华

13641102905

66.2

吉安市救助管理中心站(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财务岗

专技岗

201014002

1

王佳荃

13640102106

84.29

郭丹

13640300609

82.6

李慧

13642101828

67.77

业务岗

管理岗

101014003

1

王雨轩

13642101824

81.19

王萍

13642017001

66.23

刘笑

13642104306

64.74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20171218-22日(8:00-12:00,14: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吉安市民政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56号,市民政局六楼局办公室,0796-8223661)。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愈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5.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6. 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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