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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抚州市教育局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9 15:52:33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男性文秘人员4名,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强,工作严谨、办事稳重,服从工作安排,能保守工作秘密,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3.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职位要求

1.学历、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71日及以后出生)

3.能够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三、实施步骤

()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725日至26(星期三、四)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抚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行政楼五楼)

联系人:吴志辉、谢磊;联系电话:8263403

4.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有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章的需携带已发表的作品。

()考试

1、笔试内容:文秘知识测试,满分为100(60%折算),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时间:2018727(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地点:抚州市教育局培训大楼五楼会议室。

2、面试内容:现场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满分100(40%折算);

考试时间:2018727(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地点:随机。

()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聘用,按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其他

1.招聘人员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聘用工资为2400/;试用期满聘用工资为3000/月,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聘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和不能胜任本岗位的,抚州市教育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已聘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3.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抚州市教育局

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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