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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抚州高新区财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防疫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7 14:33:10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抚州高新区财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防疫公告


抚州高新区财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总成绩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现将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

如对以上入围体检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司反映(监督电话:18819246695)。对入围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提出。

请入闱人员,按照体检要求参加体检,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抚州高新区财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 2021年12月8日7:30

三、体检集合地点: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医院)核酸检测处

四、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标准执行。

五、体检费用:300-400元(现金)自理(参加体检考生请预备一定复检费用)。

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请体检对象带好本人身份证、彩色照片一张、《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2)及体检费用,准时在指定地点集合,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防疫要求:

1、以下情形人员暂不参加体检: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上述3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尚在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的各类人员;

(3)凡考前28天内有境外国外(含港澳台)旅居史人员;

(4)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已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管控措施者(中高风险地区来抚返抚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区域或已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地区来抚返抚人员实施核验到抚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居家健康监测);

(5)健康码非绿码者;

(6)现场体温复测≥37.3℃。

2、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情形:

(1)近期,市外来抚返抚人员(该类人员抵抚后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状况的;

(3)过去14日内,考入闱体检考生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一线从业人员等;

(4)体检前14天内直接接触过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或其他涉疫物品的;

(5)其他按规定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情形。

3、体检期间防控要求

(1)入闱体检考生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进行核验“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入闱体检考生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核验“赣通码”“行程码”。参加体检考生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确认。

(3)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行程码”无异常,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4)入闱体检考生如有“赣通码”为红黄码,拒不戴口罩的,发热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行程码”异常,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形的禁止参加体检,并直接劝离。

(5)入闱体检考生应配合上交《健康状况承诺书》。体检期间,体检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6)入闱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等症状,应立即报告体检带队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临时留观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入闱体检考生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体检中断或不能进行体检的,由入闱体检考生本人负责。

(7)入闱体检考生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8)体检结束后,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体检现场逗留。

三、特别提醒

(1)入闱体检考生应及时掌握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城市名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入闱体检考生密切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政策。

(2)入闱体检考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规定的防疫证明而不能进行体检的责任自负。

(3)入闱体检考生务必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4)入闱体检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体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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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高新区财投集团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8b90w4Yt0XdPSN4ElIW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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