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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州宁都县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4:45:31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我县干事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12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详见《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特殊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一般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一般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除外),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宁都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1.学历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表。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2.专业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是指2003年12月15日以前出生,25周岁是指1995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28周岁是指1992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岁是指1990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岁是指1985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注:12月15日为报名第一天)

4.户籍条件:报考设有“限宁都县户籍(或生源)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要求是指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本县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本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5.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年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

7.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宁都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为该县户籍,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条件的岗位。

8.其他要求

(1)“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国企职工等人员报考,资格审查时应出具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式在编人员须做到诚信报考,如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3)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须在规定时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8时-12月25日17时。

2.报名网站:宁都县人事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ningdu.huiqicai.com),考试服务平台二维码:

3.操作步骤

(1)网上注册。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身份证号、微信关联,考生可凭手机号码、邮箱、身份证号、或微信扫码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2)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选择“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考生报名需谨慎,基础信息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将无法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本次网上报考实行诚信报名,只做考生基础信息完整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考试平台将于12月15日8时-12月22日17时期间对外公布报考人数,之后不再更新数据。各岗位报名情况,考生可通过点击http://ningdu.huiqicai.com/8/zp/stat/1108.shtml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查询。

(3)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基础信息审核的报考人员点击待支付链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网上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18时。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执行,每人100元。缴费后,报名表状态显示为已支付表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报名无效。

4.开考比例。成功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笔试开考比例应大于等于3:1。对开考比小于3:1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允许视情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并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5.健康信息申报。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需在报名平台申报个人健康信息。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如实、准确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并上传本人彩色的“赣通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扫描截屏。未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及上传本人彩色的“赣通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扫描截屏的,无法获得准考证打印资格。刻意漏报或瞒报的,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考生健康申报表现居住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将触发报名平台预警。经主考方核实确为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该考生能否参考,按照赣州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符合有关要求才能参考。

(二)特殊岗位面试

1.特殊岗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1年12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1室)。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有效期内)打印件一份;

(3)《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1张;

(4)其他证明材料(按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提供):

①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

②岗位要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③“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宁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应出具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2.特殊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设在宁都县,详见面试准考证。

特殊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后,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计划数按面试成绩高低以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3.特殊岗位入闱笔试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u.gov.cn/)公布。

(三)一般岗位、特殊岗位统一笔试

1.一般岗位报名成功的考生和特殊岗位入闱笔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ningdu.huiqicai.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将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u.gov.cn/)和报名网站发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设在宁都县,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宁都县情等)及申论(两个科目合为一张试卷),考试不指定教材。

阅卷结束后,以所有参加笔试考生有效成绩的平均数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凡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一般岗位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计划数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特殊岗位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计划数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折算)高低以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入闱)。

3.如某个一般岗位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资格审查不符合、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入闱面试人员数低于规定比例的,从合格分数线上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低于规定比例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人数不核减。

特殊岗位如实际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多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则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入闱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已达到规定比例或能形成竞争关系,但因考生临时缺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等原因致实际笔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岗位视为达到规定比例,仍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仅参加了特殊岗位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一般岗位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u.gov.cn/)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四)一般岗位面试

1.一般岗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及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将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u.gov.cn/)和报名网站发布。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及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有效期内)打印件一份;

(3)《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4)其他证明材料(按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提供):

①岗位设置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岗位设置“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

④岗位要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⑤岗位设置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相关证明材料;

⑥“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宁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应出具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2.递补对象资格审查。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和宁都县人事考试管理平台公布拟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递补对象携带上述面试资格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1室)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通过微信扫码缴交面试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

4.一般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设在宁都县,详见面试准考证。

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处理、语言表达、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及计划数按总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末位同分者,以笔试成绩更高者入闱)。

一般岗位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小于规定比例的,但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如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规定比例的岗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规定比例的,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岗位视为达到规定比例,该岗位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5.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2)未参加全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u.gov.cn/)公布。

1.体检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由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存档。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聘的,经宁都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下发录聘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

2.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则由笔试高分者先选(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若某捆绑岗位考选比小于规定的开考比,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该捆绑岗位中无人选岗的具体岗位,将自然取消。

3.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原则上须于2022年7月之前取得学历证书材料,聘用手续和编制从取得学历证书当月开始办理,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录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宁都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797-6926308。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3725006995

(二)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有28天内境外、21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大规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ningdu.gov.cn/ndxrmzfyyh/c104225/202112

/58a7810153ab483ab714e75d02ac9f0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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